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于2021年8月4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履行法律文书、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564-5029322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债权转让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利息按相关法律文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