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2022-12-20 浏览次数:390
根据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间2022年11月30日签署的《不良资产转让合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法律文书、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何经理
联系电话:0551-62775862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债权转让基准日(2022年8月28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按相关法律文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公告清单
序号 |
原债权行 |
债务人 |
担保人 |
法律文书 |
本金(元) |
利息(元) |
费用(元) |
1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华宜支行 |
安徽舒美特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人:安徽舒美特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魏淼林、叶文琴、浙江越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19)皖08民初161号民事判决书 |
229,822,199.23
|
246,577,500.00 |
1,855,330.00 |
2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华宜支行 |
安庆市旺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保证人:卓传旺、陈菊朝、卓志明、陈贻忱 |
(2014)宜秀民二初字第00364号 |
634,567.88 |
4,026,013.98 |
0.00 |
3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华宜支行 |
安庆华启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保证人:徐小华、王素丽、徐正华;吴娟苗、程劲松、程度友、翟艳丽、翟腾飞、安庆市金硼化肥有限公司、安庆市国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15)观民二初字第00261号民事调解书 |
1,048,343.37 |
3,740,941.49 |
0.00 |
|
合计 |
|
|
|
231,505,110.48 |
254,344,455.47 |
1,855,330.00 |